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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傳

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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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參與本市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2日,以半日為單位,其課務由學校處理,並支付課務派代鐘點費

一、依行政院111年5月23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01157號函以,本次參與選務工作人員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先予敘明。
二、考量旨揭選舉與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合併辦理,又鑑於國內疫情及選務工作人員負擔,為衡平教師權益及學生受教權,同意比照107年前例,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參與選務工作之補假以半日為單位,其課務由學校處理,支付課務派代鐘點費,所需經費由學校人事費項下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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