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活動宣傳

活動宣導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