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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編制內正式教師於112年8月30日下班前至校務行政系統校內填報選舉112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票選委員

一、成績考核委員共11人。
(一)當然委員4人(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
(二)票選委員7人
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
四、任期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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