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全民國防教育考評暨傑出貢獻獎薦報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依據本局114年2月12日新北教安字第1140240298號函辦理。
考評方式:
團體組:
以學校為單位,各高中職學校(113年曾獲獎及現無軍訓教官學校除外)皆須陳報考評資料。
現無軍訓教官高中職校與國中小學校採自由報名參加。
個人組:由各校外分會(淡水、瑞星分會合併由瑞星分會主責推薦)召集學校負責推薦各區所屬學校文職人員1名參加。
經考評績優個人組(文職人員)3名及1名備額薦報國防部參加「114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
本年度各校及軍訓教官如欲參加國防部「114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評選,請先期完成相關資料整備,俟該部計畫函發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請各校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資料繳交,自評表需由校長核章,佐證資料編排方式請按自評表項目順序編排,俾利評審作業進行。
考評方式:
團體組:
以學校為單位,各高中職學校(113年曾獲獎及現無軍訓教官學校除外)皆須陳報考評資料。
現無軍訓教官高中職校與國中小學校採自由報名參加。
個人組:由各校外分會(淡水、瑞星分會合併由瑞星分會主責推薦)召集學校負責推薦各區所屬學校文職人員1名參加。
經考評績優個人組(文職人員)3名及1名備額薦報國防部參加「114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
本年度各校及軍訓教官如欲參加國防部「114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評選,請先期完成相關資料整備,俟該部計畫函發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請各校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資料繳交,自評表需由校長核章,佐證資料編排方式請按自評表項目順序編排,俾利評審作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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