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相關辦法,請有興趣的同學提前準備,並於9/12(五)前洽詢學務處訓育組。
參賽作品組別、類別及參賽作品件數:(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如就讀美術班(請參閱參加對象說明)請參加「美術班組」,非美術班請參加「普通班組」。)
一、組別:
(一) 國小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 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 高中(職)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類別:
(一)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 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三、現場收件事宜:
(一) 現場收件時間: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於下列指定時間內送達,逾時不受理收件。
1.國小組:114年9月30日(二)上午9時至12時止。
2.國高中(職)組:114年9月30日(二)下午1時至4時止。
玖、各校參賽作品送件及評選說明:
一、各校參賽作品送件:
(一) 各參賽學校請備妥下列文件送至各區承辦學校,參賽組別、類別、報名表與名冊務必清楚正確,並明確標記為普通班或美術班,不可錯置(請檢查作品背後報名表是否圈選確)。
1.作品清冊一式2份(須蓋印)。
2.保證書一式2份(須蓋印)。
3.作品(報名表須分別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方及左下方)。
(二) 「完全中學」國中組、高中組請分別使用不同報名表。
(三) 各校作品請按作品種類分類分組造冊,作品清冊及保證書隨作品送達各區承辦學校,清冊所填姓名、年級、學校資料,請務必以電腦打字並校對,以免筆誤或不清楚。
(四) 為維持比賽公平性,本市市賽不接受參賽學生個別送件。
其餘詳情請見實施計畫。
一、組別:
(一) 國小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 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 高中(職)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類別:
(一)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 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三、現場收件事宜:
(一) 現場收件時間: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於下列指定時間內送達,逾時不受理收件。
1.國小組:114年9月30日(二)上午9時至12時止。
2.國高中(職)組:114年9月30日(二)下午1時至4時止。
玖、各校參賽作品送件及評選說明:
一、各校參賽作品送件:
(一) 各參賽學校請備妥下列文件送至各區承辦學校,參賽組別、類別、報名表與名冊務必清楚正確,並明確標記為普通班或美術班,不可錯置(請檢查作品背後報名表是否圈選確)。
1.作品清冊一式2份(須蓋印)。
2.保證書一式2份(須蓋印)。
3.作品(報名表須分別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方及左下方)。
(二) 「完全中學」國中組、高中組請分別使用不同報名表。
(三) 各校作品請按作品種類分類分組造冊,作品清冊及保證書隨作品送達各區承辦學校,清冊所填姓名、年級、學校資料,請務必以電腦打字並校對,以免筆誤或不清楚。
(四) 為維持比賽公平性,本市市賽不接受參賽學生個別送件。
其餘詳情請見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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