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教育局有關國內新增2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加強腸病毒衛教及防治工作。
一、依據本府115年3月9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150412552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115年累計2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其中1例為感染腸病毒D68型,另1例感染型別檢驗中。國內腸病毒疫情處於低點,惟社區中仍具疫情傳播風險,且近期克沙奇A型病毒、腸病毒D68型及伊科病毒等多種型別仍持續於社區活動,須謹慎監測及儘速落實防疫與應變措施。
三、本市蘆洲區新增1例腸病毒重症確診病例,該行政區第2區自115年2月26日起列為本市腸病毒高風險區。為保護幼學童健康,請加強宣導腸病毒通報及停托課等防治措施。
四、適逢各級學校開學,腸病毒傳播風險增加,為避免影響兒童健康、受教權及家庭生活,請貴校加強宣導腸病毒防治作為:
(一)持續透過多元衛教管道加強宣導幼兒照顧者(特別是隔代教養家庭或是新住民等族群)腸病毒預防觀念,包含正確勤洗手、生病不上課等,亦請提醒照顧者應密切觀察腸病毒病童之病情發展,倘出現重症前兆病徵,應儘速送往大醫院就醫。
(二)學校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聚集場所,病毒極易透過幼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持續加強教導幼學童正確勤洗手、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落實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幼學童健康管理、對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以及落實群聚事件通報,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三)請依據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非屬應停課時,得審慎評估是否採取停課措施,幼兒園由收托半數以上家長同意,得採取停課措施,並報本局核備;國小以上學制則原則無需停課,惟國小為避免疫情蔓延,決定停課時,應報本局核備。另學校得透過多元管道(如跑馬燈、海報、電子看版等)加強衛教宣導,提醒學生落實正確洗手觀念,以降低病毒傳播及重症群聚風險。
二、依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115年累計2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其中1例為感染腸病毒D68型,另1例感染型別檢驗中。國內腸病毒疫情處於低點,惟社區中仍具疫情傳播風險,且近期克沙奇A型病毒、腸病毒D68型及伊科病毒等多種型別仍持續於社區活動,須謹慎監測及儘速落實防疫與應變措施。
三、本市蘆洲區新增1例腸病毒重症確診病例,該行政區第2區自115年2月26日起列為本市腸病毒高風險區。為保護幼學童健康,請加強宣導腸病毒通報及停托課等防治措施。
四、適逢各級學校開學,腸病毒傳播風險增加,為避免影響兒童健康、受教權及家庭生活,請貴校加強宣導腸病毒防治作為:
(一)持續透過多元衛教管道加強宣導幼兒照顧者(特別是隔代教養家庭或是新住民等族群)腸病毒預防觀念,包含正確勤洗手、生病不上課等,亦請提醒照顧者應密切觀察腸病毒病童之病情發展,倘出現重症前兆病徵,應儘速送往大醫院就醫。
(二)學校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聚集場所,病毒極易透過幼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持續加強教導幼學童正確勤洗手、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落實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幼學童健康管理、對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以及落實群聚事件通報,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三)請依據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非屬應停課時,得審慎評估是否採取停課措施,幼兒園由收托半數以上家長同意,得採取停課措施,並報本局核備;國小以上學制則原則無需停課,惟國小為避免疫情蔓延,決定停課時,應報本局核備。另學校得透過多元管道(如跑馬燈、海報、電子看版等)加強衛教宣導,提醒學生落實正確洗手觀念,以降低病毒傳播及重症群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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